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金榜教育
时间:2024-05-21 23: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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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
2022年南京 体育 学院 艺术 类招生简章(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概况
南京体育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 江苏 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学校坐落于古都南京,拥有灵谷寺、仙林、五棵松(筹)、滨江四个校区。灵谷寺主校区位于南京市东郊紫金山南麓原民国中央体育场旧址,占地640余亩。学校承继中国近代体育百年文脉,现为一所既为国家、社会培养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和竞技体育精英选手,又跻身体育科技前沿阵地、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独具特色的省属高等体育学府。

学校办学65年来,坚持“学训融合、育人夺标、创新求进、服务社会”的特色发展之路不动摇,取得了丰硕办学成果,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国际奥委会和巴赫主席的充分肯定,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嘉奖。学校积极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体育学被批准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体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获批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3个,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11个,拥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建设点3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国家体育总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学校作为江苏竞技体育的主力军、大本营,积极服务体育事业发展,先后走出了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袁伟民等一大批体育行业领军人物,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培养奥运冠军16名、世界冠军105名,被誉为“世界冠军的摇篮”。

学校教育教学设有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等11个单位,15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于2017年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 资格。
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 校招 收艺术类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本科生。
二、 专业介绍
(一)表演 专业
招考项目: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戏剧影视表演及体育艺术表演的知识,具有扎实的创作技能、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不断获取新知的能力,能够从事学校、文艺团体、厂矿企业、社区及文化传播部门相关表演、创作、制作、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等 工作 的表演艺术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表演概论、形体训练、中外戏剧史、角色创造、表演片段训练、编导与实践、剧目排练与演出、音乐与律动、中外台词 语言 艺术、专项动作训练等课程;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学校、文艺团体、厂矿企业、社区及文化传播部门相关表演、创作、制作、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二)舞蹈表演 专业
招考项目:体育舞蹈、 民族 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街舞;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艺术学、体育学基本理论,掌握舞蹈、体育舞蹈基本技巧,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艺术团体、学校、文化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艺术活动组织、舞蹈表演、编导、教学与训练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解剖学、舞蹈生理学、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基本乐理、音乐选配与制作、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础技能、体育舞蹈理论与实践、体育舞蹈专项拓展、芭蕾基训、现代舞基训、舞蹈基本技巧、古典舞身韵、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剧目表演等课程;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 方向:各级各类学校、表演性团体、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文化团体、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
三、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面向部分省市拟招收120人,表演专业拟招50人,舞蹈表演专业拟招70人。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艺术类 高考 报名,文化 考试 在高考报名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3、具有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体育舞蹈、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街舞训练基础。
四、招生专业、招生省份和招考方式
(一)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和专业
(二)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和专业
(三)注意事项
1、“专业课成绩类型”为“省统考”或者“校际联考”的省份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报名,我校将直接使用对应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类型”为“省统考合格后校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后方能参加我校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专业课成绩类型”为“校考”的省份考生可不参加高考报名地省级统考,直接参加我校校考。
2、 河北 、江苏、 湖北 、 湖南 和 广东 5个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历史”, 北京 、 浙江 和 山东 3个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市)考生选考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黑龙江 和 陕西 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3、表演专业在 新疆 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
五、校考网上报名和网上实时 视频 考试安排
(一)校考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00至2022年1月6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为
(1)高考报名地艺术类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或登记表);
(2)高考报名地艺术类准 考证 (或报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
2、网上审核和缴费
我校招生办公室于2022年1月6日结束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报名状态变为“审核通过”后,务于2022年1月7日结束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手续。报名 成功 以完成缴费为准。考生一经缴费,如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1月8日上午10:3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2年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说明准备网上实时视频考试。
注:时间截止后,我校不再进行任何关于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相关操作。
(二)网上实时视频考试安排
1、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网上实时视频考试形式,有关安排如下:
(1)模拟考试时间:2022年1月10—12日(考生务必至少完成一次模拟考试,考生可在模拟考试时预约正式考试时间单元,未预约的考生将由我校统一分配正式考试时间单元)
(2)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1月14—15日(考生须在自己的正式考试时间单元内登录考试系统并完成所有考试内容)
(3)考试系统网址:njty.gaokaobaoming.com
2、网上实时视频考试具体操作流程和其他有关要求将于2021年12月30日后在我校招生网(网址为
六、招考项目和考试办法
(一)表演 专业
1、招考项目: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
2、考试办法:
(1)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技术:50分 综合能力:40分
(2)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技术:40分 专项能力:50分
(二)舞蹈表演 专业
1、招考项目:体育舞蹈、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街舞
2、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功:20分 综合能力:70分
(三)注意事项:
1、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以我校招生网公布为准(网址为
2、考生必须按照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中要求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依据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中要求进行着装和准备考试音乐;
4、校考成绩将于3月中旬在南京体育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七、录取原则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如下原则执行录取:
(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高考报名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
(二)按各专业校考(或对应省统考及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 新生 入学3个月内,进行体检、资格复查和专业能力测试,如发现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若本简章与上级部门2022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相违背,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学校全称:南京体育学院
学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
邮政编码:210014
主管部门: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6800元/年
住宿标准:500--1500元/年
招办电话:025-84755150
招办传真:025-84755150
招生网址:
2022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苏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95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崇川校区: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就读专业:纺织服装学院、商(社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海门校区:南通市海门港新区港西大道999-26号;就读专业: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该校区学生在第三学年转至崇川校区就读。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荣获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典型 经验 、育人成效、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等四个50强单位,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省内省外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外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报名的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 考试 。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 录取分数线 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 分数线 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要求,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医卫类专业 6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200 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助学体系:
1、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最高可达10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可贷12000元,上学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才开始还款。
3、学校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部分 学习 和生活费用。
4、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学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政编码:226006)
招生咨询电话:400-1588-111、0513-80560666、0513-80560555
招生传真:0513-81050044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招生监督邮箱:jubao@jc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b.jcet.edu.cn
学校招生QQ咨询群:14184183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江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国标:10299
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校本部),中 山西 路63号(中山校区),梦溪园巷30号(梦溪校区),长香西大道537号(长山校区)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和商讨决议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高考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科类要求。
3.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二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 考试 ;报考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5.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综合评价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内地 西藏 高中班毕业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 学习 ,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江苏大学2022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奖助学措施
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2013
第十九条 江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江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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