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警察学校招生简章 四川警察职业学校招生条件
来源:金榜教育
时间:2024-05-07 17: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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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海警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及分数
武警海警学院2023年文科男生580分、文科女生594分,理科男生538分、理科女生585分;2023年招生简章如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学院(简称武警海警学院)是武警部队领导的指挥类高等教育院校,下设基础部、军事训练系、维权执法系、情报侦察系、舰艇指挥系、机电管理系、航海系等教学系部;
主要承担海警机构警官和警士培养培训任务,是国家海上维权执法人才培养的摇篮。学院驻地浙江省宁波市,濒临东海,是国家首批开放口岸,经济发达,文化深厚,环境优越,交通便利。
历史沿革:
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武警总部直属的海巡训练大队改为水面船艇学校。1993年9月,转隶公安部,更名为公安边防水面船艇学校。1999年3月,实施高等专科教育,更名为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3月,实施高等本科教育,更名为公安海警学院。2018年6月30日,转隶武警部队,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学院。
办学定位:
学院是武警部队指挥类高等教育院校,坚持“聚焦实战、服务部队、着眼发展,培养合格人才”办学指导,秉持“忠诚、责任、荣誉、海洋”校训,以建设与中国海警力量相匹配的一流海警院校为目标;
以海警机构初级指挥警官和专业技术警士为主要培养对象,旨在培养具备海上维权、执法和防卫作战知识、能力、素质的合格人才,为海警机构建设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职能任务:
学院坚持全面服务海警机构,为海警机构建设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职能作用主要表现为“1+3”功能,即海警人才培养基地,海上维权执法研究中心、海警建设发展决策咨询智库、海警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智力支持。
学院始终以海警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培训类别涵盖生长警官高等教育与任职培训、现职警官基本培训与辅助培训、警士培训、文职人员培训以及对外培训。
学科专业:
学院紧紧围绕海警机构海上维权执法使命任务,以海警机构建设发展需求为牵引,依托军事学、法学、工学等学科门类;
构建了“以维权执法、船艇指挥为重点”“学历教育和任职教育融合发展”海警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开设了维权执法(作战指挥、法学)、船艇指挥(作战指挥、航海技术)、武警侦察指挥(侦察情报)等40余个专业。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的教员120余人,博士生教员近60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
享受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类岗位津贴4人、三类岗位津贴34人,享受部级津贴3人,获省部级教学竞赛奖励19人次,获军队教学成果奖4项。
科研成果:
多年来,学院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主持完成军队和武警部队级科研项目130余项;
出版教材和学术专著160余部,有60余篇学术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收录,有50余项发明获得国家专利,有120余项研究成果转化为海警机构的制度规定和培训教材。
教学条件:
学院设有训练舰艇大队,现有2000吨级、600吨级舰艇用于实习保障。建有基础类、专业类实验实训室近90个,其中,海警舰艇模拟仿真实验室为宁波市大型船艇综合仿真重点实验室,以其为主体的海警舰艇综合仿真训练中心被评为“浙江省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有游泳馆、军体馆、篮球馆、综合训练场、文体训练活动中心等场馆,文体活动设施齐全。图书馆纸质藏书50余万册,电子图书资源60TB。
2021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三条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属省公办普通全日制 专科 学校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3720元/人/学年 住宿费:6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录取条件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报考我院汉藏双语专业的考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第十三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四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非公安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由于学院整体实行警务化管理,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身高低于1.5米的女生和残疾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当生源不足时,我院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七章 入学及复审
第十九条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联系电话:0971-8232355传 真:0971-8232355
3.电子邮箱:151381393@qq.com
4.学院网站: ;
四川警察职业学校招生条件
四川警察职业学校招生条件:
1.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素质学习优秀,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考生。
2.特殊考生:除满足第一个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体育:田径、武术(套路、散打、其他器械)、跆拳道、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健美操等。,曾在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获得县(市)级以上比赛前三名;地方(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奖者;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2)文学艺术类:在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乐器专业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对于当地(市)级比赛前三名选手或相关项目6级(含)以上等级证书的选手,播音主持还要求普通话A级成绩达到89分以上。
(3)美术书法类: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获得市(州)级以上荣誉或奖励者。
3.考生一般情况下,中职和专科班不超过22岁且未婚。
4.除了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普通班、中班、专科班的考生也要符合我院的体检要求,即身体健康。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材匀称。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可通过手术达到),无色弱,色盲。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双耳重听;没有口吃;没有纹身;没有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没有传染病。
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门户网站。
2.报考时,考生应当从普通类、中等职业类、专业类中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个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普通和中等职业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考试。技能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报考安全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的中职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有特殊技能的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殊技能考试。选择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专业测试项目。
3.考生在网上填写自己的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2名专业志愿者,同时应填报是否同意转学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原则
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律检查和监督,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考核考生,确保单独招生& ldquo公开、公平和公正。。
通过介绍,我知道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的报名条件大概是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学校采用的报名方式也比较传统,分为现场学校报名和网上网上报名。不过,边肖个人认为现场报名比较方便,不过这个学生可以自己选择,问题不大。我希望学生们能在学校过上充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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